聖經 啓示錄 第三章十四至十六節
「你要寫信給老底嘉教會的使者,說:那為阿們的,為誠信真實見證的,在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,說:我知道你的行為,你也不冷也不熱,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。你既如溫水,也不冷也不熱,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。」
以上是主耶穌在聖經最後一本書啟示錄所講的警告。
關於不冷也不熱的情形,我不確定對不對,但我想分享我的看法。
熱,不用多解釋,大家都曉得就是對天父很熱情,隨時隨地想著他,教會的事情也很熱心,傳福音很認真等等。
但冷是什麼?
冷到一個地步,聖經教導過的,你都不做了,甚至做反面的事情。
我想用男女的感情來比喻看看。
熱的時候,就是剛交往的熱戀期,什麼都想和對方分享,隨時隨地都想在一起。那麼冷的時候,可能生對方的氣。不想看到他,故意不說話。雖然表面很冷,但因為還生對方的氣,從心思來說,還是在對方身上的。
那麼不冷不熱是什麼狀況呢?就是你好像和對方交往,但心裡卻不常想他,心裡都想著別的事情,工作啦,遊戲啦,總之不把對方擺在第一位。你也不會生對方的氣,對方做了什麼舉動,你也無所謂。看待對方像是班上一個不太熟的朋友,他發生什麼事也不會特別在意,或只在意一下,很快就忘了。這是很令對方難過的事情,他寧願你恨他,至少知道你在意他。
不知道用感情來比喻是不是恰當的,求主指引我更貼切的解釋。
但願我們都是對主熱情的,不丟棄起初的愛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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