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歸納法查經之簡介哦

很感謝主恩傳道教導我們社青用歸納法來查經。
沒聽過的朋友可以試試看哦!


歸納法查經的英文是Inductive Bible Study
它有三個步驟:

1. 觀察 Observation    (人事時地物)
2. 解釋 Interpretation (提問題找答案)
3. 應用 Application    (有什麼神性,應許,對我有什麼影響)


第一步是觀察聖經的段落中,有出現什麼人?發生什麼事?事發在何時?地點在哪裡?有什麼東西呢?

這很有意思,彷彿把聖經當成小說看,當然小說是虛構的,而聖經寫的是事實,是歷史中發生過的事情。透過觀察我們可以回到當時候,想像我們若在現場會有什麼感覺。甚至想像自己成為保羅或十二個門徒的其中一位。像我就想過若我是亞當的話,可能人類就不會墮落了。為什麼呢?因為我不喜歡吃水果,所以夏娃拿禁果給我時,我會回她說:「我的骨中骨,肉中肉,謝謝妳好心給我這水果,但我心領了。」於是人類就不會滅亡了。

可惜我不是亞當。


歸納法查經的第二步是找出自己對這段聖經有疑問的地方。通常大家讀聖經時,都會有疑問。像是耶穌曾在馬太福音12章31節說:「世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,凡褻瀆聖靈的,卻永不得赦免,要擔當永遠的罪。」

這句話講的很嚴重,我就好奇做什麼事叫褻瀆聖靈?聖靈到底是什麼?如果什麼都可以無罪,那我們一定要知道這件唯一會有罪的事情是什麼,不是嗎?

這是一個例子,相信每個人讀經時都會有各自的問題。很有意思的是大家聚在一起查經時,可以知道別人的疑問。有些可能是我們從來沒想到過的。

當疑問出來後,接著是試著找出解答。答案可能先自己推想,或有其他人替你解答的。無論如何,答案一定要有聖經根據哦!因為有聖經依據才能確定這不是自己想的。

再舉個例子,馬可福音6章12節:「門徒就出去傳道,叫人悔改」,裡面提到道。我們也常聽到教會有牧師和傳道,傳道也有道字。這個(道)好像懂,又不確定怎麼說明它。最直接的答案可以在約翰福音第1章第1節得到:「太初有道,道與神同在,道就是神。」所以(道)就是神!這就是用聖經解經的方式。

當然有時答案無法找不出來,但我們要相信一定有答案。

禱告神,請祂讓我們明白真理。

這樣找著找著就會發現讀聖經很有趣,而且發現聖經有些乍看之後不合理的地方,其實都有原因的。我們也不會『迷信』,迷信是別人說這樣是對的,你就想也不想相信他了。

歸納法查經鼓勵我們多提出自己的問題。當這自己的問題得到答案時,我們就不是『迷信』了!

而是能像偉大的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後書1章12節說的一樣:「...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...」我們對神的信心就更大了。不會嘴巴上說感謝主,可是心裡卻懷疑聖經寫的一些話。這懷疑是建立在我們相信神會使我們知道答案的信心下。


最後是第三步,應用。

聖經是兩千年前完成的,時空背景和現在不同。有些人覺得古代的事情跟現在扯不上關係,但有意思的是,其實很多事情都是可以套用的。

所羅門王在聖經的傳道書1章9節講:「已有的事後必再有;已行的事後必再行。日光之下並無新事。」

我們現在被人誤會,兩千年前也有人被誤會。現在和父母親冷戰中,耶穌當時也有人遇過。突然莫名其妙地生了一場大病,恐怕當時更多這種事。還有很多很多,朋友背叛啦、生活不順啦、遭遇災難啦,好像提的例子都是不好的,當然好事聖經中也有,但人通常只有在受難的時候會思考人生,不是嗎?

所以查經時,我們可以從這段經文中思考,如果現在發生經文中的事情,我該怎麼做?學習聖經中的人物的作為,或警惕自己別犯一樣的錯誤。

依我查經的心得,聖經無論好事壞事都記載了。剛信主耶穌時,我總以為聖經內寫的都是對的,所以像是讀到創世紀19章時,羅得與他的兩位女兒逃出被毀滅的罪惡城市所多瑪城後,女兒故意灌醉父親羅得,與他同床懷孕這件事。我覺得不可思議,怎麼可以亂倫呢?但仔細查經後,我發現女兒做的事,聖經沒有做評論,既沒有說他們是對的,鼓掌,也沒有說他們是錯的。只是記錄事情而已。


以上是歸納法查經的簡單說明。

希望有看到這篇文章的人,也能愛上讀聖經的樂趣。

接下來我會把查經的心得整理放到部落格。一面自己做筆記,一方面也希望看到的人也許能替我解答我提出的問題。哈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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