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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能做到己所欲施於人

聖經 (馬太福音第七章十二節)

「所以無論何事,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,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。」

主耶穌在馬太福音講了以上的話,若孔子教導的是「已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,那麼耶穌所教導的就是「己所欲,施於人」了。

這兩者的差別在於,一個是被動的,一個是主動的。舉例來說,一個是不想被人欺負,自己就不要欺負人。一個是自己希望被人關愛,自己就去關愛別人。

唐崇榮牧師說,孔子講的是被動的,人變成兩顆石頭,你不犯我,我不犯你,但兩人永遠不會有接觸。

所以耶穌講的道比孔子又更高了。

以我來說,也許也是大多人的感覺,就是很難做到「已所欲,施於人」這點。這點句子簡短,看似簡單,卻不容易。

比方說,你希望別人主動分享他上課的筆記或工作上的靈感,因為你可以學習到很多,但到了自己要分享給別人時,又會有點猶豫。心中閃過他知道這些點子後,或者技術,會不會更得到老闆的喜愛,爬到我們頭上去呢?考試會不會考得比我更好呢?

再舉個例子,自己有不會的東西時,希望別人花時間教自己,但自己要犧牲放假時間來指導別人時,就會有所評估。

主耶穌教導這道理,其實就是我們做得到的,只是沒信主前,我們不曉得有這本錢。這本錢是什麼呢?可以從主耶穌這句話的前幾句得知:

聖經 (馬太福音 第7章7-11節) 

「你們祈求,就給你們,尋找,就尋見,叩門,就給你們開門。因為凡祈求的,就得著,尋找的,就尋見,叩門的,就給他開門。你們中間,誰有兒子求餅,反給他石頭呢?求魚,反給他蛇呢?你們雖然不好,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,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,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?」

我在大兒子一歲多的時候發現這個道理。兒子當時很小,才剛會站起來和走幾步路。已經脫離副食品了,可以吃一些大人的食物,像是軟軟的餅乾。當他在吃他喜歡的餅乾時,若你在旁邊,或是不太熟的叔叔阿姨在旁邊,他都很願意而且常常主動分給別人吃,甚至常常分到最後,回過頭才發現自己碗裡面沒了。但他也不會因此下次就不分給別人。因為他知道我和太太一定會再給補給他餅乾,他不會缺乏。

我們信主後也是天父的兒子了。就如主耶穌說的,天父會把好東西給我們,我們不用怕把自己的東西,時間分給別人(就像我們希望別人分給我們)。我們失去的,天父肯定會補給我們。我們只管照著主耶穌的教導行就是了。


感謝主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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