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感謝主恩傳道教導我們社青用歸納法來查經。 沒聽過的朋友可以試試看哦! 歸納法查經的英文是Inductive Bible Study 它有三個步驟: 1. 觀察 Observation (人事時地物) 2. 解釋 Interpretation (提問題找答案) 3. 應用 Application (有什麼神性,應許,對我有什麼影響) 第一步是觀察聖經的段落中,有出現什麼人?發生什麼事?事發在何時?地點在哪裡?有什麼東西呢? 這很有意思,彷彿把聖經當成小說看,當然小說是虛構的,而聖經寫的是事實,是歷史中發生過的事情。透過觀察我們可以回到當時候,想像我們若在現場會有什麼感覺。甚至想像自己成為保羅或十二個門徒的其中一位。像我就想過若我是亞當的話,可能人類就不會墮落了。為什麼呢?因為我不喜歡吃水果,所以夏娃拿禁果給我時,我會回她說:「我的骨中骨,肉中肉,謝謝妳好心給我這水果,但我心領了。」於是人類就不會滅亡了。 可惜我不是亞當。 歸納法查經的第二步是找出自己對這段聖經有疑問的地方。通常大家讀聖經時,都會有疑問。像是耶穌曾在馬太福音12章31節說:「世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,凡褻瀆聖靈的,卻永不得赦免,要擔當永遠的罪。」 這句話講的很嚴重,我就好奇做什麼事叫褻瀆聖靈?聖靈到底是什麼?如果什麼都可以無罪,那我們一定要知道這件唯一會有罪的事情是什麼,不是嗎? 這是一個例子,相信每個人讀經時都會有各自的問題。很有意思的是大家聚在一起查經時,可以知道別人的疑問。有些可能是我們從來沒想到過的。 當疑問出來後,接著是試著找出解答。答案可能先自己推想,或有其他人替你解答的。無論如何,答案一定要有聖經根據哦!因為有聖經依據才能確定這不是自己想的。 再舉個例子,馬可福音6章12節:「門徒就出去傳道,叫人悔改」,裡面提到道。我們也常聽到教會有牧師和傳道,傳道也有道字。這個(道)好像懂,又不確定怎麼說明它。最直接的答案可以在約翰福音第1章第1節得到:「太初有道,道與神同在,道就是神。」所以(道)就是神!這就是用聖經解經的方式。 當然有時答案無法找不出來,但我們要相信一定有答案。 禱告神,請祂讓我們明白真理。 這樣找著找著就會發現讀聖經很有趣,而且發現聖經有些乍看...